你离告发者的角色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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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告发,这个戴着假面的人形,现在又昂首阔步地闯进了人们生活的殿堂。多么熟悉的身影,多么熟悉的语调,甚至连打得哈欠都和昨天的一样,无聊但充满险恶。
虽然告发与人类一样古老,但告发绝不与人类的进步与高尚同步,或者说它从一开始就拒绝这种同步。
告发的可怕在于它有时用最美好、最优雅的举动做出最卑劣、最龌龊的事。犹大之吻就是典型,《马太传》第26章如是说:“耶稣说:起来,我们走吧。看哪,出卖我的人已走近前来。”
这时,十二门徒之一的犹大,与手持利剑与棍棒的众人,一起从大祭司河民之长老处出发。出卖耶稣的犹大和他们约定:我和谁接吻,谁就是耶稣,你们就把他抓住。
于是,犹大走到耶稣的前面说:“老师,您好。”接着跟他接吻。
耶稣说:“朋友,你来做什么?”
是呀。你来做什么?没有人知道。但人们知道的是告发杀死的并不是一个观念中的他与她,而是一个实在的生活中的他与她。或许是刚喝完朋友圈的见面酒,或许是在缠绵过后的夜归路上,或许是私下刚才华横溢地发完牢骚,但告发的暗箭便射向了你。这种告发照鲁迅的说法就是“满肚子怀着鬼胎,而装出公允的笑脸”,“替暴君奔走,却以局外人自居”。
耶稣被犹大出卖。《圣经》里说是“魔鬼进了犹大的心”。但犹大最后将自己吊死在大树底下,表明告发与忏悔共生的西方文化,没有将事情做绝。这是否就是“犹大之吻”这一告发文化所带来的意义?但在东洋,告发一般不发生忏悔式的自杀。鲁迅笔下的《药》,夏三爷还为此得到二十五两银子。
(二)
在《药》的小说里,夏四奶奶的儿子夏瑜,被他的伯父夏三爷告发后遭砍头。而夏瑜做了什么事呢?劝人造反。所以康大叔圈点夏瑜道:“这小东西也真不成东西。关在牢里,还要劝牢头造反。”在那个年头,虽然告发革命者并不算意外,但告发自己的侄儿还是多少有点出人意料。不过康大叔对夏三爷的做法不但不反感反而还极为景仰:“夏三爷真是乖角儿,要是他不先告官,连他满门抄斩。现在怎样?银子。”在康大叔的眼里,告发者为什么还意气奋发呢?原来夏三爷谙熟生存法则:吃掉对方才能自保。包括华老栓为儿子治病,买夏瑜的人血馒头,也是暗喻要生存就必须践踏另一个人的生命。小说最后是上坟。一边埋着小栓,一边埋着被砍了头的夏瑜。去祭奠的两个女人,一个是华大妈,一个是夏四奶奶。两个女人想搞清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但凭她们能搞清楚吗?
这里生出的一个问题是:告发可以六亲不认吗?或者说,大义灭亲是否就是道德的最高与最善?人性在本质上究竟是讲亲情的还是反亲情的?在这方面孔子有明确的表态:亲亲相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孔子之所以讲父子互隐,是因为他看到了在人伦大网中,父为大为高为亲。一个人如果连最大最高最亲的父亲都能出卖,试问他还有什么不能作为的事吗?当然父亲“攮羊”为不义,但你为此大义灭亲,由此对社会风气和人伦所构成的破坏,要远大于你的义。从这一意义上说,告发者首先伤害的是自己。因为从告发者的构造来看,知道对方隐私的不是亲属就是朋友。你连亲属或朋友都能出卖,那你的人格何在?尊严又何在?
这正如我们不会忘记在贫瘠而愚昧的黄土地上,曾捆绑了一个世界级的大诗人——苏东坡,而陷害他的正是为中国科学史增添过光彩的科学家沈括。逻辑的前提是,如果他是苏东坡的政敌也罢了,而问题恰恰是他们互为朋友。更不是滋味的是,沈括向皇帝检举的诗句,正是苏东坡与他分别时手书送他的留念之作。这样看,其人性的卑劣和无耻的程度大大超出了道德良知所能允许的范围和界点。
因为早在18世纪,法国的孟德斯鸠就在《论法的精神》中质疑这么一条法律条文:盗窃者的妻子或儿子,如果不揭发其盗窃行为,便降为奴隶。孟德斯鸠对此评论道:妻子怎么能告发自己的丈夫呢?儿子怎么能告发自己的父亲呢?为了对盗窃的罪恶进行报复,法律竟然制定了另一更加罪恶的行为。孟氏认为这是违反人性的也是荒唐的。
(三)
苏格拉底在70岁的时候被人告发。告发者也是圈内的知识人:一名是诗人,一名是演说家,一名是政治家。告发他什么呢?有三点:一是不敬城邦之神;二是腐蚀了雅典社会;三是唆使青年人反对他们的父辈。审判的那天,陪审团有500名公民。他们经过简短的讨论,220人决定苏氏无罪,280人认定苏氏有罪。苏氏最后调侃道:我没想到比分这么接近。当大法官要求第二次,也是最后表决时,陪审团中360人投票赞成处死苏氏。然后,陪审团回家,死刑犯被带到监狱。“你们的做法是一巴掌打死我,然后再接着睡。”但是苏氏的辩解显然没有起到效果。
苏氏为自己的辩解没有奏效,但却在另一场思辨游戏中旗开得胜。柏拉图的《游叙佛伦篇》记载这么一个故事:游叙佛伦的父亲杀死了一名奴隶。虽然奴隶本身也是个杀人犯。但儿子游叙佛伦知道后还是准备告发自己的父亲。他在法庭上巧遇同样遭到控告的苏格拉底。于是一场思辨游戏开始。
苏格拉底先艺术地“恭维”游叙佛伦说:“你的行为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的,这需要大智慧。”接着苏氏提出设问:“你用什么来证明儿子告发父亲的杀人罪是正确的呢?如果你能证明,那我就坚信告发我的人也是正确的。”
游叙佛伦对此回复道:“能令诸神喜悦的,就是虔敬的。凡不能令诸神喜悦的,就是不虔敬的。”
苏氏答道:“但诸神的喜好也不是铁板一块的呀。如你告发父亲,宙斯会表示赞赏,但宙斯的父亲克罗若斯和祖父乌拉若斯则会表示反对和憎恨。你虔敬了宙斯,但不虔敬了宙斯的父亲和祖父。”
游叙佛伦感觉有点中圈套了,便想走开。苏氏抓紧机会托出结论:“你不能告发你年迈的父亲。除非你确实知道何为虔敬,何为不虔敬。”
最后是游叙佛伦承认了苏氏的大智慧,并对天发誓苏氏是对的。
后来,有人将柏拉图的《游叙弗伦篇》归结为“游叙弗伦困境”。那么,何谓“游叙弗伦困境”?这里有两个选项:
(1)好的东西之所以为好,是因为上帝指定的缘故。
(2)上帝之所以规定某些东西为好,是因为那些东西本身为好。
如果这二个选项只能择其一的话,困境就来了:
如果择(1),只要上帝指定,无论好坏。那么上帝指定说子不可告父。你告父了,表明你对上帝的虔敬出了问题。
如果择(2),表明上帝并没有创造出好的东西。为此上帝的存在也就没有意义了。而上帝的存在都失去了意义,你告父还有意义吗?
(四)
存在正义的告发吗?
哦。不存在。
告发永远不可能是正义的。因为告发本身就是对正义的不正义。因为正义的善意不会接受告发的不善意和告发的险恶。如果不存在正义的告发,也就不存在告发的正义。法国思想家狄德罗早就将告发按动机不同分为三种:检举者是腐败之人,控告者是愤怒之人,指责者是怨恨之人。他认为这三种人在人们眼里皆是“丑恶可憎的”。
这又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他们都是“丑恶可憎”之人呢?原来,从逻辑上看,告发者看似是对体制的一种忠诚与捍卫,但其实则是另一层面的反叛与颠覆。因为当你有意识要为这个体制辩护的时候,因为当你有意图地要为为政者说话的时候,你的叛逆之心也就同时生出。你的告发想要堵住任何的可能性,可是由于你的告发,这种任何的可能性却清晰成一种可能性:原来反叛也是可能的。所以从历史看,告发者的下场一般都很惨。为什么都很惨呢?就是为政者也想堵住任何的可能性——今天你能告发他,能保证明天不来告发我?
这就令人想起米兰·昆德拉在《庆祝无意义》的小说中说的表白:在我这个无信仰者的词汇里,只有一个词是神圣的,那就是友谊。这是真的吗?昆德拉为什么要做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事情?原来有一桩公共事件始终在缠绕着他。2008年10月,布拉格极权主义研究院有一位年轻的历史学者,根据当地警方的档案,在捷克新闻周刊《Respekt》上撰文披露:昆德拉在1950年曾向当局告发德奥拉切克为西方特务,导致后者被判刑22年。而悲剧性在于德奥拉切克恰恰是昆德拉当年的同窗好友。当然昆德拉本人是极力否定的,并反讥操作这件事本身就是对“作家的刺杀”。事后虽然也有11位极具影响力的作家联名保卫昆德拉,声称“正在进行的诽谤行动意在败坏昆德拉的声望”。但人们记住的是历史,这段历史还在持续地隐痛于善良的人们。昆德拉在诺贝尔文学奖上年年陪跑就是不中,是否与这历史的隐痛有关?
(五)
问题的深层还在于:“康德悖论”能成为告发者的挡箭牌吗?
有个杀人犯追到你家,问:有人藏在你家吗?
你说得对,是有人在我家藏着。
如果说这句实话的告发才是符合道德规范的话,那你不是疯了就是大恶人。
这里提出的一个问题是:面对杀人犯是否能告知真相?
这里康德的观点令人亮眼。康德认为,即便面对冷面杀手的追杀,你也必须诚实回答才是。撒谎是不对的。
是康德疯了?没有这么简单。原来康德的充足理由律是:任何问题,后果并不在道德的射程之内,过程才是道德的最终裁判。况且杀手杀人是杀手的事,你诚实作答是你的本分。
之所以说康德还没有疯,在于他又设定了另一变化情形:杀人犯要找的对象并不在这里。但主人如果出于善意,撒谎说那人在他家里藏着——他主观上出错,认为不在这里——结果杀手发现了对象并杀死了对象。康德宣称该家主人必须对此负责,因为他撒谎在先。
这样来看,善意的谎言在康德那里没有市场。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用所谓的善意谎言来打破不说谎的禁忌。何谓善意的谎言?就是为了避免更深地伤害别人而编织的谎言。这是一种因为结果合理所以可以接受的谎言。这里就出现了是否可以误导杀手的问题?如说一小时前我看见他往东边走了。但按照康德的逻辑,这样也不行,因为这也是撒谎。也就是说,所谓的“康德悖论”就是被追杀者可不可以不诚实?
其实康德想用冰冷的律令将不撒谎的告发列入道德的最高。但这在现实中根本行不通。如你被敌人抓捕了,面对拷问你能不思谎言地实话实说出卖他人吗?显然不能。这里的不能是什么在起作用?是一个人的情感(包括对主义的情感)在起作用。也就是说,从康德的理性本体出发,道德(正义)中并不包括忠诚与反叛。但从情感本体出发,鲜活的生命与个体意识永远大于高于道德(正义)。如果从这个思路出发,我们就会另眼看待下文的彼得。
据史书记载,在抓捕耶稣的时候,彼得保持着相当的距离跟随其后。进入到大祭司中庭的时候,燃起了篝火。一位女中发现了彼得。问:“你不是耶稣的朋友吗?”
彼得答道:“不是的。是你搞错了。”
说罢便走向前庭,公鸡开始鸣叫。
彼得又被其他人发现。其他人也问道:“耶稣这个男人不是你的朋友吗?”
彼得再度否认。
之后,还是有人问彼得:“你们口音都这样相同。你没有搞错?”
彼得再次发誓:“我真的不认识你们说的那个人。”
公鸡再度啼叫。
彼得想起了耶稣的话:“鸡在第二次鸣叫之前,你已经否定了我三回。”
彼得哭了。这个时候,彼得是种怎样的心情呢?
彼得是个虔诚的基督信徒,但自己又公然地否定耶稣是自己的朋友。这让他也感到震惊不已。怎么会有这样的谎言?彼得感到绝望,深深的绝望。
可能正是依据这种绝望和悔恨,基督受难的意义被得到了明确化。从信仰到挫折,从挫折再到新的信仰。这种激烈的意义回转,神学家哈鲁纳科形容为人的意识层的“摆钟运动”。这里,彼得是告发者吗?这里,彼得不识耶稣是因为想自保吗?但彼得的那一声哭泣,使得我们的发问变得不再有意义。
显然,康德的冰冷之眼是见不得彼得那一滴有情感的泪水的。
(六)
告发的可怕还在于被告发者会顺着告发者的思路,将自己脱胎换骨。也就是说告发者能在被告发者的灵魂深处爆发革命。是不是确实是告发者的告发触动了被告发者的心魂?是不是确实是告发者的告发促使被告发者洗刷罪恶?遗憾的很,答案是否定的。在告发者毫无预警的突然告发下,体制内的被告发者本能的反应就是如何巧妙地躲过风暴求得自保。于是用道歉与检讨,反复的道歉与检讨这么一种就范形式,先将自己保护起来,然后再断定下一步。问题是这种做法恰恰就是对告发者的怂恿和鼓励,同时也把自己陷入更深的深渊。一方面是对告发者的恐惧,另一方面是对看不见的预期中将会发生什么的恐惧,使得被告发者比告发者更早地丢失了灵魂的同时,也宣布肉体的死亡。
其实,要堵住告发者最好的一个方法就是将告发者的告发在逻辑上加以粉碎。因为真正的尊严有时不是来自多数人的意志,而是来自正当的说理。在这方面,苏格拉底为我们竖起了一面旗帜。被告发后的苏氏,只要放弃自己的主张就可以得到生路。即使被判有罪以后,还可以逃避死刑。但是他的顽强不屈使他错过了这一机会。我们不能从苏氏那里学到如何逃避死刑,但是如何在不合逻辑,不讲人话的反对面前维持信仰和信心,苏氏应该是我们至高无上的榜样。
常识的思辨方法是:勇敢的行为要求坚守阵地不后退,有美德的人需要有钱。
颠覆常识的思辨方法是:是否存在在战场上后退的勇士?是否存在坚守阵地而并不勇敢的人?一个人是否有钱而无德?一个人能否无钱而有德?
事实上,勇敢而后退是可能的。坚守阵地而并不勇敢也是可能的。有钱而为卑鄙小人是可能的。贫穷而道德高尚也是可能的。
苏氏最后的结论是:阻止我们对现状怀疑的不仅是他人的敌意。我们自己的内心想法可能同样强有力地扼杀我们怀疑的意志。显然这是对告发者的鞭打,同时也是对被告发者的鞭打。
(七)
“人之多言,亦可畏也。”这一古代《诗经》中的名句,被后人简缩为“人言可畏”这一人世间的至理名言。如,“岂敢爱之,畏我父母”。这不仅体现为情欲的力量与道德的约束之间的冲突,而且由于“畏”的动机是来自父母之言。因此语言恐怖的机制早在3000年前就由诗人之口宣说了出来。这里,语言成了一种规范,一种禁忌。触犯这种规范和禁忌,不仅会遭自另一种语言的抵制和批评,而且还会受到精神和肉体的痛苦。所以,苏轼的弟弟苏辙了解老兄对时政的不满,担心他触犯“文网”,写诗劝老兄曰:“北客若来休问信,西湖虽好莫吟诗。”苏辙为什么要劝哥哥“莫吟诗”呢?就是怕有人背后告发。照理说思想是从属于肉体的。智力是不能任意闯进意志决定的密室的。但在人言可畏的告发者面前,一切都显得苍白无力。
告发与知识多寡无关。小人能告发,大人也会告发。告发必定置人于死地。这是告发本身的内在要求。因为一旦告发并不能置人于死地,告发本身就质变成一种背弃,一种超乎想象的背弃。这时死去的不是被告发者而是告发者本人。因为在一个告发盛行的社会,告发者折断的是人性中最后一根稻草——血脉里的亲情;告发者颠覆的是道德中最后一块净土——诚实。何谓诚实?就是将关起门来说的话,开了门也照样能说。
1936年10月,鲁迅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写下《半夏小集》。其中第五段有云:
A:B,我们当你是个可靠的好人,所以几种关于革命的事情,都没有瞒你。你怎么竟然向敌人告密去了?
B:岂有此理。怎么是告密。我说出来,是因为他们问了我呀。
A:你不能推说不知道吗?
B:什么话。我一生都没有说过谎,我不是这种靠不住的人。
冥冥之中的康德,要是发现了这位好学生,一定会收他做研究生。
(八)
马尔西亚梦见他割断了狄欧尼西乌斯的咽喉。第二天他将这个梦告诉了一位朋友。而这位朋友向狄欧尼西乌斯告发。狄欧尼西乌斯因此将马尔西亚处死。处死的理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如果马尔西亚白天不这样想,夜晚就不会做这样的梦。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著作中,将此事评论为:“这是大暴政。因为即使他曾经这样想,他并没有实际行动过。法律的责任只是惩罚外部的行动。”言下之意,法律不能对心灵做出惩罚。
叔本华说我们比袋鼠总还有一项优势,就是晚上还能看小说。实际上在我看来最大的优势不是看小说而是我们还能在黑暗处当个告发者。尽管从内容上看存在着两种告发:一种是对实施了外部行为的触犯法律的告发;一种是对酒后吐真言的言论和思想的告发。尽管前一种告发能查处企业内部的造假与腐败,甚至能捕获杀人犯。但从本质上看这两种告发都是对人性的一种撕裂,都是对道德的一种破坏,都是对良心的一种瓦解。特别是第二种对言论和思想的告发。如果在一个纯粹的私人空间,也有一张用告发编织而成的无所不在的恢恢法网,试想这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所以就连在哈佛大学主讲正义公开课博得人气的桑德尔,也困惑于告发与良心的二律背反之中。人到底是应该选择忠诚还是应该选择正义?如果不是谋杀而是作弊,你会告发吗?道德理想与公民觉悟的最终诉求是否就是将告发者扫地出门?
所以,全部的问题还是在这里:思想是否给了我们任何值得感谢和骄傲的东西?如果你认为这是无可质疑的,那么你离告发者的角色还很远。或者说,告发者暂时与你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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